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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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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查獲埔里眉溪國有地遭違法棄置廢棄土方 檢警調環稅團隊強力訴追 重申打擊國土犯罪決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1
  • 資料點閱次數:22
本案現場

       本署前於民國113年底,經媒體報導得悉南投縣埔里鎮鄰近眉溪流域之國有地,遭非法傾倒廢棄土方佔地達5,742平方公尺、傾倒量高達1萬3,091萬立方公尺,因恐影響當地民生與農業灌溉水源,旋即指派鄭宇軒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站,並會同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南投辦事處、中區國稅局及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等執法機關,組成檢警調環稅國土團隊共同偵辦。
       本案於114年2月至4月間,針對涉案之土尾人員及棄土車隊司機等被告發動數波搜索,層層溯源,合計動員警力200餘人次、搜索35處所、拘提8人、通知21人到案說明,且檢察官訊後對劉姓被告及兩位林姓被告共3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扣得供犯罪使用之營業曳引車共11輛,澈底剝奪本案車隊再犯能力。嗣本案經偵查終結,已於近期對本案之土地使用人、施工承包商、現場把風人員、曳引車司機、廢棄土方公司負責人等被告15人,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本案犯罪事實概要為劉姓及林姓被告等人得悉上述國有地人煙罕至,可違法傾倒棄土,遂自113年11月4日起,至同年月19日止,在該處國有地架設鐵柵門攔車收費,並接洽位於臺北市及新北市不詳工地之土頭,再由土頭非法委託涉案之曳引車司機載運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未運至合格土資場,逕將未分類處理之北部營建廢棄土方南運,棄置在上述國有地。
       本署郭景東檢察長強調「南投檢警調環稅國土團隊」將持續緊密合作,對於任何破壞南投好山好水之環境犯罪一律嚴查重懲,並妥善運用科技偵查手段,積極溯源,呼籲不法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且鼓勵民眾踴躍檢舉環保犯罪,與執法機關共同守護臺灣美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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