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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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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6
  • 資料點閱次數:3697

 

 

業務職掌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全國政風業務,由法務部廉政署規劃、協調及指揮監督。


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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