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優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3
  • 資料點閱次數:3310

一、短期自由刑因為刑期太短難收矯治之效,易沾染惡習,所以現代刑事政策多趨向將其轉向到罰金或社區服務。 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讓經濟弱勢者,即便無力易科(繳納)罰金,仍有機會以提供勞動或服務來替代入監執行。 三、社會勞動人提供勞動服務,從消費者變成生產者,創造產值,回饋社會,間接為其服務的機構節省人力成本。 四、社會勞動人不必入監,可維持既有的工作與生活,兼顧家庭照顧,亦可避免因入監執行產生新的社會問題。 五、可以節省監獄的收容成本,伙食,人事管理等矯正費用,減少國庫的支出。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