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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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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還本署110年執沒字第166號受刑人NGUYEN CHI TAM等違反森林法案件內扣押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6
  • 資料點閱次數:430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公告‌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57號‌
傳真:(049)224231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19日
發文字號:投檢曉 明110執沒166字第00235‌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發還本署110年執沒字第166號受刑人NGUYEN CHI TAM等違反森林法案件內扣押物。
依據:刑事訟訴法第47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下列扣押物品,應受發還人所在不明或因其他事故,不能發還,特公告招領。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應受發還人姓名及原住居所
塑膠收納袋     個     2    不明
塑膠收納袋     個     1    不明
頭燈              顆     1    不明
二、 受發還人自公告之日起2年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來本署贓物庫請領。如委任他人代領,應提出委任狀。
三、 期滿無人聲請發還,其物歸國庫或廢棄。
四、 副本抄送本署贓物庫(109年度保管字第7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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