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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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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1年執字第1746號受刑人HAU VAN LUAN(中文名:河文輪)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傳票一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1
  • 資料點閱次數:291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公告
投檢云 勤 111 年 執 1746 字第 1334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1年執字第1746號受刑人HAU VAN LUAN(中文名:河文輪)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傳票一件(附貼於後),希受刑人HAUVAN LUAN(中文名:河文輪)查照。
依據:刑事訟訴法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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