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873號被告陳進墩侵占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陳進墩之刑事傳票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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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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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9日
發文字號:投檢景義114偵2873字第5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873號被告陳進墩侵占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陳進墩之刑事傳票乙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傳票係傳喚被告陳進墩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上午11時30分到本署開庭,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該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署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署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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