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緝字第434號被告NGUYEN XUAN TU(中文姓名:阮春秀)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之起訴書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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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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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發文
發文字號:投檢景淵113 偵緝434字第0017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緝字第434號被告NGUYEN XUAN TU(中文姓名:阮春秀)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NGUYEN XUAN TU 之起訴書乙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
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該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署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署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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