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4441號被告CHALOCHON KANNIKA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CHALOCHON KANNIKA之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6
- 資料點閱次數:143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4441號被告CHALOCHON KANNIKA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CHALOCHON KANNIKA之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該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署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署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附件下載
- 公示送達(112偵4441).pdf234 KB 113-04-26 下載次數: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