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辦理111年第3次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支用查核評估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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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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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於民國111年10月13日下午辦理111年第3次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支用查核評估小組會議,本次會議由李主任檢察官俊毅主持,南投家扶中心的魏季李主任及南投縣議會洪麗芬會計主任擔任外聘委員,就其專業領域及行政經驗對於南投地檢署補助財團法人更生保護協會南投分會、南投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南投分會之緩起訴處分金做相關審查。
南投地檢署為使緩起訴處分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合法及有效運用,確實符合三會所提出供審查之執行計畫書及公益用途且專款專用,並未違背緩起訴處分之立法目的,按季辦理緩起訴處分及認罪協商金查核評估小組會議,查核評估補助款是否依執行計畫書所訂計畫使用。本次查核會議也對於公益團體的經費運用交換意見,魏委員對於公益團體志工在幅員廣大的南投縣訪視案件,其車馬費用的補助提出意見和看法。洪委員也就縣政府在公務經費支出部分提供其專業意見。本次查核的範圍包括榮譽觀護人協進會111年6月至8月的補助款、財團法人更生保護協會南投分會111年6月至8月的補助款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南投分會7月至9月之補助款,查核會議結果均依計畫辦理,查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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