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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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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偵辦張姓被告等22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 ,業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06
  • 資料點閱次數:225

南投地檢偵辦張姓被告等22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簡要說明如下:

一、 本案係由本署蘇厚仁檢察官,會同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並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張姓被告等22人(含2間公司法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查獲不法回填營建廢棄物面積共1632.114平方公尺,合計2萬8790.5公噸。
二、 犯罪事實概要:
張姓被告違法提供位在南投縣鹿谷鄉之土地,供郭姓被告為首之業者、司機多人,於民國113年4、5月間,自北部不詳工地,載運夾雜鋼筋、瀝青、混凝土塊、水管、塑膠布、水泥紐澤西護欄等營建廢棄物之土方,至上開土地非法傾倒回填、堆置,再以非廢棄物之土餅、級配覆土掩蓋。不法回填面積及數量如上所述。另本案扣押作案之曳引車共8輛。
三、 所犯法條:
(一) 張姓被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之非法提供
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罪嫌。
(二) 郭姓被告等19人: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無許可文件非法處理廢棄物罪嫌。
(三) 2間公司法人:廢棄物清理法第47條罪嫌(對法人科以罰金)。
四、 本件之涉案人數眾多,非法廢棄物回填、堆置面積及數量頗巨,預估清理費用高達新臺幣5180萬7600元。幸本署檢察官積極指揮偵辦,強力執法扣押作案車輛,阻止犯罪事態擴大。本署爾後仍將持續結合警調環等專業團隊,強力打擊破壞國土、污染環境等犯罪行為,展現守護美麗家園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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