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偵辦南投中寮鄉某露營區命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 4 人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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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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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中寮鄉於昨(12)日凌晨發生張姓被害人死亡案件,本署林宥佑檢察官於當日下午即完成相驗,並將擇日進行解剖。被告謝○、徐○○、許○○、何○○等 4 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皆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且所犯屬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並有逃亡、勾串、滅證等情,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 4 人獲准。。
本署於昨(12)日上午獲報本案後,立即指派林宥佑檢 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檢察官於當日下午前往相驗完畢,並擇日進行解剖。另經檢警積極追查,查得被告謝○、徐○○、許○○、何○○等 4 人涉有重嫌,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於昨日深夜,以該4 人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2 項前段傷害致死罪嫌重大,且有羈押理由及必要性,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親自蒞庭,法院於今(13)日下午裁定被告 4 人皆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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