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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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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追查縣議員候選人父親之樁腳 聲請羈押3人 另查獲南投市某代表候選人樁腳行賄 聲押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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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鄭宇軒檢察官於民國111年11月18日聲請羈押南投縣第一選區(南投市、名間鄉)某縣議員候選人父親,於19日親自蒞庭,經法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後,毫不停歇,利用假日與查賄團隊密集研析案情後,於今(21)日拘提3名樁腳,查出該縣議員候選人父親出資新臺幣(下同)數萬元,由3名樁腳向選區有投票權之人,以每票500元行賄,以支持該縣議員候選人,訊後認該3名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另張姿倩檢察官於今日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南投分局,偵辦葉姓樁腳涉嫌為南投市第3選舉區某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經持搜索票搜索葉姓樁腳住處,並通知選民3人到場,查得葉姓樁腳向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以每票500元交付賄賂,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該代表候選人,訊後認葉姓樁腳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

本署呼籲候選人及其樁腳、選民,如已買票或賣票,請儘速向本署或司法警察機關自首,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於犯罪後6個月內自首、偵查中自白,都可減輕刑責,因而查獲候選人者還可免除刑責。民眾知有賄選行為,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且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
本署24小時檢舉賄選專線:049-2242276、傳真機:049-2242976、電子信箱:ntcmail@mail.moj.gov.tw。亦可撥打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QRCODE直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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