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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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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賄再出擊,南投檢警調偵辦中寮鄉某村長候選人及其樁腳涉嫌以現金行賄,各交保3萬元、2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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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樓外觀圖

       本署蔡岱霖檢察官於今(21)日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埔里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專勤隊,偵辦中寮鄉某村長候選人、樁腳涉嫌以現金新臺幣(下同)1000元行賄選民案,約談某村長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2人,訊後認該村長候選人、樁腳均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具保3萬元、2萬元,受賄選民訊後請回。
       某村長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前,利用辦理110年度鄉公所村鄰長文康活動時,委由樁腳向有投票權之選民(鄰長)交付現金1000元,請求投票支持,期許選民能在111年度支持其連任。本件經接獲檢舉並進行縝密蒐證後,於今日約談該村長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2人到案,查明案情。
       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也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 本署及查賄團隊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態度,全力投入查察賄選工作,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請踴躍檢舉,檢警調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
       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 QRCODE 直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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