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南投地檢署查獲南投市林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茶 葉、麻油行賄,檢察官訊後交保5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1
  • 資料點閱次數:359

本署鄭宇軒檢察官於今(20)日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南投市林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市價新臺幣(下同)250元至500元之盒裝茶葉、瓶裝麻油行賄選民案,訊後認林姓里長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知具保5萬元,受賄選民訊後請回。

林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於民國111年7、8月間登記參選前,親自持盒裝茶葉、瓶裝麻油等物,分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支持。本件經接獲檢舉並進行縝密蒐證後,認時機成熟,於今日上午通知林姓里長候選人、選民、證人多人到案,釐清案情。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也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本署及查賄團隊必定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請勇於提出檢舉,檢警調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
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 QRCODE直接檢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