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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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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檢警偵辦外籍移工強盜殺人案,識破凶嫌故佈疑陣卸責他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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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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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王元隆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偵辦泰國籍移工「力○」強盜殺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被告「力○」涉犯刑法第332條第1項之強盜殺人罪嫌,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力○為泰國籍移工,因與被害人張○○有金錢借貸往來而相識,知悉張○○位在南投縣南投市住處存放有一定數量之金飾及現金,竟起貪念,基於強盜殺人之犯意,於民國111年8月8日晚間,獨自騎乘電動自行車前往上述張○○住處,先以木棍毆打張○○,繼以手掐、電線纏繞頸部、衣物塞住嘴巴等方式,造成張○○當場窒息死亡,再大肆搜刮張○○身上及屋內之金飾、新臺幣10餘萬元現金等財物後逃逸。
       本署獲報本案當日,立即指派王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查緝,並進行相驗、解剖,以釐清張○○死因。專案小組仔細過濾分析比對現場周邊之監視器,迅速鎖定被告力○,將其拘提到案,且搜索扣得金飾等相關證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力○到案後,未全然坦承犯行,甚至故佈疑陣卸責於不詳共犯,然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多次研商偵查作為,查證多名證人、進行行動電話數位採證、生物跡證採驗、擴大監視器清查範圍等縝密偵查作為後,確認本案係力○1人獨自所為,還原真相,以彰公理。本署秉持嚴正執法之決心,爾後仍將持續與司法警察機關共同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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