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於上班時間攜帶本署寄發給您的「刑事保證金發還通知」,以及當初的繳交保證金時,本署發給您的收據(第一聯)、身分證跟印章到本署服務中心辦理(中午休息時間亦可辦理)。
2、因保證人需持本署開立相關單據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領取刑事保證金,因此建議保證人能於下午二點以前到本署辦理,並於下午三點前前往銀行領取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