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南投分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8
  • 資料點閱次數:5824

一、組織之沿革

南投縣之更生受保護人原屬臺灣更生保護會臺中分會所轄。臺灣更生保護會南投分會於民國83年11月11日成立。自民國92年起各分會之委員由總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且有充裕時間奉獻工作之適當人士聘任之。歷屆各分會之主任委員均由委員推選該轄區檢察長為主任委員,惟自第三屆起改請檢察長推薦人選由總會聘任。各轄區檢察長則改聘為榮譽主任委員,協助處理分會事物;分會舉行各項會議時,應邀請榮譽主任委員出席指導;分會重要公文決行前應先諮詢榮譽主任委員意見,決行後亦應敬會榮譽主任委員,俾便各分會業務得以順利推展。  

 

二、本分會之組織

除顧問、榮譽主任委員外,置委員11人、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4人為常務委員,另置執行秘書1人,副執行秘書1人,兼任幹事2人,專任幹事2人,更生輔導員65人。 本分會轄區共有南投市、草屯鎮、埔里鎮、竹山鎮、集集鎮、中寮鄉、名間鄉、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國姓鄉、魚池鄉、仁愛鄉等13個鄉、鎮、市,幅員十分遼闊,本分會即依此行政區域劃分為13個更生輔導區;聘請有愛心、有耐心之熱心公益人士及退休人員為主任更生輔導員及更生輔導員。目前本分會共有13位主任輔導員,52位更生輔導員。 

 

三、本分會之各項業務

(一)直接保護:

對受保護人以收容、教導、感化或技能訓練方式為之。轉介受保護人至學苑、輔導所及生產事業等直接保護場所,並結合社會福利機構辦理安置收容及技能訓練工作。   

  1. 技藝訓練:補助更生人參加技能訓練報名費用。
  2. 繼續開辦更生事業,提供更生人就業;本分會92年01月18日於草屯鎮開辦『焗色焗烤茶吧』更生事業, 歡迎轉介個案前往就業。
  3. 台灣更生保護會安置輔導業務:A兒童與少年類、B一般成人類、C戒除煙毒酒癮類、D綜合類。

 

(二)間接保護:

輔導受保護人就業、就學、就醫、就養、急難救助;訪問受保護人,解決其實際需求並施予適當輔導協助;入監服務,出獄追蹤輔導;視情況對受保護人之家庭與家屬訪視輔導,協助重建家庭關係及救助等服務。

  1. 輔導就業:
    • 結合就業服務機構建立轉介就業輔導網絡。
    • 轉介更生人至各分會開辦之事業就業。
    • 統計分析更生人就業需求及其專長,建置更生人就業 資料庫。
    • 結合協力廠商提供就業機會。
  2. 輔導就學:
    • 協助受保護青少年復學。
    • 辦理更生人就學資助及核發獎、助學金。
  3. 輔導就醫:
    對家境貧困無力就醫之更生人,協助洽送轉介公私立醫療機構就醫,並提供相關資助及保護措施。
  4. 輔導就養:
    對年老體衰孤苦無依之更生人,除暫時安置於本會中途之家外,洽請社政機關指定收容安置於適當安養機構。
  5. 急難救助:
    更生人本人、配偶或本人之直系血親遭受突發重大事故或災害,因家境貧困而自身經濟無法解決時,提供必要的生活資助,或洽請社政機關、民間社福團體給予必要救助。
  6. 通知保護個案之訪視:
    • 依矯正機關或其他機關團體之通知保護,登錄個案列管,並儘速安排更生輔導員前往訪視及實施必要輔導保護措施。
    • 配合個案輔導,對於更生人家屬進行聯繫協調共同處理個案問題,並針對家屬面臨的困境,施予適當服務或尋求社會資源提供協助。
  7. 追蹤輔導:
    • 對自請保護及通知保護案件實施輔導後,有需要續行輔導或查考者,持續進行追蹤輔導等措施,以確實解決其困境及協助生活之調適。
    • 對於創業貸款個案、事業承攬人及事業體就業之更生人持續實施追蹤輔導。
    • 對更生意願高之個案,實施認輔。
  8. 團體輔導:
    結合院檢觀護人規劃辦理團體輔導活動,促進更生保護與觀護業務橫向聯繫,以及銜接監所教化功能。

 

(三)暫時保護:

對於受保護人給予資助旅費、供給車票、資助醫藥費用、協辦戶口、資助膳宿費用、護送回籍或其他處所,或給予創業小額貸款,或其他認為必要之保護。  

  1. 依更生人返家、輔導保護或轉介等事項之需要資助旅費、膳宿費。  
  2. 配合矯正機關辦理患有重病或精神病之出獄人之護送返家或護送至其他處所安置之業務。
  3. 協助更生人申辦戶籍等業務。
  4. 資助更生人醫藥費用。
  5. 辦理創業小額貸款:A審慎辦理更生人申請創業小額貸款案件。B積極辦理已屆清償期貸款案催償業務,降低創業貸款逾期款額度。  

 

(四)宣導:

  1. 辦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導。
  2. 辦理反毒宣導。
  3. 入監輔導: 
    • 針對即將刑滿出獄之收容人於出獄前第三個月實施團體輔導,宣導更生保護觀念、就業諮詢等,並調查接受個別輔導意願。
    • 對於有意願接受個別輔導之收容人,於出獄前第一、二個月實施入監個別輔導。
  4. 入監服務:   
    • 工作人員或更生輔導員對監所管理員及收容人實施更生保護業務及保護措施等宣導,導正更生保護觀念。
    • 結合監所教化規劃辦理文化活動,寓教於樂,增進收容人對更生保護事業的認知。

四、服務專線:

  1. 聯絡人員:鄭凱夫 主任
  2.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57號2樓
  3. 電話:(049)2242602轉2056  (049)2243570
  4. 傳真:(049)2203710
  5. 電子信箱:after-care540@mail.moj.gov.tw
  6. 緩起訴處分金捐款帳號:臺灣銀行南投分行032-031-037019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