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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發還本署109年保字第208等號(109年執沒字第720等號),被告王○章等人賭博等案計2件扣押新台幣(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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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緝字第221號被告HOANG THI NHUNG詐欺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HOANG THI NHUNG之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 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9383號被告DEDI RISTIAWAN竊盜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DEDI RISTIAWAN之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 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4441號被告CHALOCHON KANNIKA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CHALOCHON KANNIKA之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 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3406號被告李富明等傷害案件,應送達本案告訴人李瑞恆之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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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法醫所華筱玲教授至本署為南投檢警醫社工講授性侵害及兒虐之臨床法醫案例
南投地檢署轄區廣闊,偏鄉醫療資源缺乏,法醫鑑識相關訓練更是不易安排,為落實保護婦幼安全,提升南投檢警醫第一線處理性侵害及兒虐案件的專業能力,本署黃元冠檢察長特別於今(15)日上午,在本署四樓大禮堂召集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婦幼警察隊,各分局鑑識人員以及各醫院急診醫師,社工人員,首度舉辦性侵與兒童虐待法醫專業講座,由臺大法醫學研究所華筱玲教授親自以臨床法醫實際案例分析探討。 華教授為前為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所長,現任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理事長,臺大醫院婦產部專任主治醫師、臺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兒少保護與家暴防治組組長。本場講座是南投轄區第一次舉辦,機會非常難得,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師除公務外,全員到齊,虛心學習。此外,刑警大隊蕭大隊長,鑑識科陳科長,南投醫院急診室黃副主任以及各警察分局家防及鑑識人員踴躍參與,有上百人一同全程聆聽。 黃檢察長致詞時盛讚華教授為台灣第一位具有婦產科主治醫師身份而長期投入臨床性侵害法醫採證之資深法醫學教授,長期用科學物證為弱勢發聲,係臺灣社會之寶。尤其兒童虐待及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是社會最弱勢的人,黃檢察期許現場所有檢警醫社工同仁,經過這三個小時的研討,專業能力一定大幅提升,每一位經手的承辦人務必在第一時間,以最認真的心態面對,不能放棄任何採證的機會,才能掌握案件的真實面貌。本署有鑑於轄內婦幼案件處理困難 以超前部署的心態,在多月前,即力邀華教授於百忙之中撥冗排定演講,至盼轄內檢警、社工及醫護人員,能從中汲取最新法醫知識,以專業為弱勢的被害人發聲。 華教授演講時先就兒童虐待類型進行介紹,針對性侵害類型之證據面困境,驗傷採證時「黃金時間」的把握、身體驗傷及採證重點、照相注意事項及照片常見問題、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記載之說明,以處女膜模擬道具,實際相片等逐一提綱挈領,娓娓道來,再佐以華教授費心蒐集之諸多臨床法醫實際案件配合解說,徹底翻轉許多檢警對婦幼案件的既有成見,令人印象深刻。最後結束前之開放問答時間,經黃檢察長拋磚引玉提問後,互動反應熱烈,檢察官,鑑識人員以及社工都都紛紛提出問題,華教授親自走向前對話一一釐清,大家欲罷不能,使與會眾人皆滿載而歸,日後必能有效提升南投檢警處理婦幼案件之效能與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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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召開「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
本署為落實最高檢察署指示,因應113年1月起義務役軍事訓練期間延長為1年,對於偵辦軍法案件須加強溝通、暢通聯繫管道,特於113年2月27日上午,在位於南投縣集集鎮之「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召開「南投地區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由本署黃元冠檢察長主持,邀集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陸軍第十軍團法務組、南投縣後備指揮部、南投憲兵隊、陸軍五支部彈藥庫埔里分庫等軍事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軍法業務承辦人,與本署(主任)檢察官進行業務聯繫、經驗分享及意見交流。 本署黃檢察長於致詞時表示,檢察機關辦理軍法案件是為了貫徹軍紀、強化國軍戰力,因此檢察與軍事機關應建立聯繫窗口,加強雙向溝通,並提醒本署同仁應依部頒「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繫要點」、「軍事機關向司法機關表達意見具體作法」及最高檢察署相關指示等規定,遇有軍法案件務必與軍事機關持續緊密聯繫溝通,並於偵查中視案情需要,徵詢原移送之軍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之意見,必要時通知該軍事機關派員到庭陳述意見,以期能迅速、確實及妥善處理軍法案件,有效維護軍紀及國防戰力。 本次會議由南投憲兵隊派員就「因應義務役役男入營服役強化憲兵隊案件偵辦作為暨轄區檢察署協調聯繫事項」進行報告,詳細介紹軍事機關處理軍人逃亡、逾假未歸之流程、暴行犯上等重大軍法違紀案例,本署黃檢察長亦針對報告內容,提醒軍法案件偵辦之重點及要領,達到充分溝通、交流之目的。 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主任張菘輔少將於會議結束後,特別安排全體與會人員參訪該中心隊史館進行導覽、前往該中心測試場近距離體驗修成甲車進行測試之震撼,加深本署同仁對國防自主及國軍力量之體認。 黃檢察長最後再次強調本署從本次會議開始,將會持續、定期舉辦檢軍聯繫會議,強化本署同仁對軍事機關、軍人身分及軍法案件特殊性的理解,藉此凝聚檢察及軍事機關之執法共識,落實相關規定及決議,以妥速偵辦軍法案件,維護國軍之紀律及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