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持續維持第三級,本署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第三級防疫規範及法務部與臺高檢署指示之具體防疫作為配合辦理,並本於維護同仁身體健康,避免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散,本署同仁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持續施行居家辦公,辦公期間自即日起日起至同年7月12日止,期間本署公務仍維持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