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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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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4946號被告林君翰賭博等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林君翰之刑事傳票乙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06
  • 資料點閱次數:224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發文字號:投檢冠端113偵4946字第6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4946號被告林君翰賭博等案件,應送達本案被告林君翰之刑事傳票乙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傳票係傳喚被告林君翰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下午2時30分到本署開庭,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該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署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署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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