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檢辦理110年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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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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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為增進修復促進者專業知識及技能,於110年4月26日假本署四樓會議室辦理110年「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會」。檢察長張曉雯表示透過修復式司法可使雙方當事人情感得到修復、減少當事人於調查或審理過程中來回奔波,透過真正情感修復時,減少雙方當事人憤恨不平、埋怨或怒氣,有機會進入對話達成協議,降低再發生司法案件的機會;本日並由檢察長頒發督導及各修復促進者之聘書,並與首長留影合照。
本次課程特別邀請修復促進者施雅芳律師擔任案例報告者、資深修復促進者廖怡婷律師擔任案例督導。首先由施律師提出其所參與之實際修復式司法案例的修復過程,該案例是兄弟間對於土地之買賣、贈與等糾紛,因無契約之簽訂,雙方於認定上的不同、心理層面稍顯複雜、具挑戰性,衍生之問題及待解決事項也相當多,報告主詳列當事人雙方的差異點與評估,與在場促進者共同研討;督導廖律師針對該案例中雙方情感之修復過程提出詳細的解說,以互動方式和與會人員共同探討各種資訊蒐集來循序漸進了解案件之執行,加深概念,大家也共同參與及思考回應,此案例雙方心理需求及核心感情為何。參與之修復促進者大多反應透過本次的研討能增進日後參與修復案件時之相關知識及技能,提高修復式司法兩造雙方之修復成功可能,收穫良多。
再由督導廖律師對於發展走向雙方對話之契機與準備為題,深入的講解適合進入對話會議之契機等等,提升促成被害人、加害人能完整表達其利益及需求並獲致終結案件的共識及協議,進而達成雙方達到情感修復及填補實質損害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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