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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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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檢警齊聚共商運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打擊毒品犯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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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檢警齊聚共商運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打擊毒品犯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本條例)部分修正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於民國108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使防制毒品之法制,更加完備而能與時俱進,新法將於109年7月15日施行。為使執法同仁充分了解法律修正之動態,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張曉雯檢察長指派吳錦龍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師,邀集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投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分局偵查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憲兵指揮部南投憲兵隊等司法警察機關,就新法修訂重點:重罪重懲、遏止新興毒品散播;縮短新興毒品列管時程;扣案毒品物可於判決確定前銷燬;放寬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之期間;緩起訴處遇模式之多元化;被告須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方可輕減刑等相關內容詳予解說,並就可能涉及之相關問題充分溝通意見。
       本次修法將過往持有第三級毒品(例如K他命、喵喵)、第四級毒品由20公克降為5公克以上,即懲以刑罰,杜絕中小型毒販。且加重販賣混合型毒品(例如混合式毒品咖啡包)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之刑度,同時擴大沒收、澈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而會議中亦有警察同仁提出關於減刑之討論,以使警察同仁於案件偵辦中知悉如何正當運用法律規範,鼓勵觸法者供出毒品來源,強化毒品溯源之查緝技巧。
       張檢察長曉雯於會後座談表示,近來因新興毒品致死案件大增,顯示國人對於新興毒品之警覺性不足,本條例之修訂適足以打擊此類不法行為。適逢暑假將近,張檢察長也要求檢警強化犯罪預防工作,避免青少年觸及毒品造成終生遺憾,並要求檢警務必強力追溯毒品源頭,本署將與司法警察機關共同合作保障國人健康及維護社會秩序,以充分落實本條例修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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