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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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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廉潔專業問政,遏止民意代表利用人頭詐領歪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8-03
  • 資料點閱次數:535
司法大樓外觀圖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日前接獲南投縣議會吳姓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經本署張曉雯檢察長指派張永政檢察官偵辦,經縝密蒐證後,於昨日(30日)協同本署李英霆檢察官、張鈞翔檢察官、黃慧倫檢察官等人,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吳姓議員住家及服務處、南投縣議會研究室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與相關證人等共10人到案。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於今日(31日)以吳姓被告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人頭助理則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
       本署再次呼籲地方各級民意代表均係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有關議員公費助理之補助費用和春節慰勞金,均由議會編列經費覈實支應,並非議員之薪資,更非對於議員之實質補貼,其目的係在協助民意代表遴用優質助理,協助問政,以提高議事及地方自治立法品質,期使民意代表不忘選民之託,有效監督地方自治及造福鄉梓。如有貪圖個人利益而犯法者,本署一律依法偵辦絕不寬貸,以維政府廉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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