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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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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住民健康呼吸權利 南投檢警環專業團隊共同打擊非法繞流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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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樓外觀圖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石光哲檢察官偵辦南投縣轄內之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輝○公司)虛報空污費及違法排放有害健康之空氣污染物質,涉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一案,業經偵查終結,以輝○公司、該公司實際負責人許○引、工廠現場負責人許○紀及行政人員陸○妡等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署就該案簡要說明如下:
       本署前接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告發輝○公司之廠房外側,有未經許可設置具備開關控制閥門之排放管道,經以揮發性有機氣體(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簡稱VOC)偵測顯像結果,確認為VOC排放,疑似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刑事不法,本署毛前檢察長有增獲悉後十分重視,立即啟動檢警環連繫平台機制,並指派石光哲檢察官偵辦。
       石光哲檢察官隨即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大隊(下稱保七總隊),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稱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共同深入追查,為遏止企業以非法手段規避空氣污染防制而破壞生態環境,石檢察官多次召開專案會議、整合辦案資源,並就偵辦過程中應行注意事務及辦理方向進行完整規劃,進而分工執行。本案經長期縝密蒐證,確認輝○公司之產品原料甲苯、油墨之進貨量,與空氣污染防制費(下稱空污費)之申報案有明顯差距,顯有虛報空污費及違法排放有害健康之空氣污染物質之犯行,經初估該公司虛報短繳之空污費約新臺幣(下同)3,785萬元,另為減省使用過濾有害健康物質之活性碳成本費用約2,962萬元,本署為免輝○公司脫產,妨害犯罪所得之追徵,亦責成本署檢察事務官調查輝○公司資產,並依照調查所得證據資料,先於108年12月23日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扣押該公司土地及建物各2筆獲准,隨即於同年月25日由石光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成員,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輝○公司執行搜索、勘驗及行政稽查,當場查獲該公司未經許可設置之非法排放管道繞流管4支,且經現場以VOC偵測顯像結果,確認仍有VOC排放,當日立即就違法排放有害健康物質及虛報短繳空污費等犯罪事實訊問該公司實際負責人許○引、工廠現場負責人許○紀及行政人員陸○妡等人,並諭知分別以10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再經專案小組進一步追查、分析輝○公司之進、銷項等資料後,確認輝○公司等人犯嫌據以提起公訴。
       本案係南投縣境內首件企業涉及違法繞流排放有害健康之空氣污染物質及短繳空污費之案件,本署遵行法務部團隊辦案之政策,由毛前檢察長有增、張檢察長曉雯召集吳錦龍主任檢察官、石光哲檢察官集思廣益,查獲企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證據,有效維護國民健康呼吸之權利,落實環境正義。本案更成功查扣犯罪行為人不法所得高達約7000萬元,具體實現法務部指示澈底剝奪犯罪不法所得之政策。
       又本案輝○公司使用之原料甲苯在我國係經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優先列管之有害空氣污染物,因其可能對一般民眾或環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而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於所屬網站中亦指出甲苯是透明、無色且有特殊氣味的液體,可能會影響神經系統。低到中濃度的甲苯會導致疲憊、虛弱、喝醉酒狀態、記憶力降低、嘔吐、食慾不振。一些孕婦在懷孕期間為了達到興奮效果吸入高濃度的甲苯,導致小孩出生缺陷,包括心智能力延緩及成長遲緩。輝○公司為圖短繳空污費之利益,竟漠視國人健康安全及生態永續發展,長期以違法繞流排放之手法躲避管制,排放上開有害空氣污染物質,更以不實申報掩飾犯行,實屬不該,本署除將將持續說服法院定罪並避免企業以此種破壞生態永續手段獲致不公平競爭之結果,更將會同主管機關落實不法所得之查扣與沒收,使企業不再心存僥倖,以維護國民之健康與居住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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