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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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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偵辦埔里柯姓男子遭砍斷雙掌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8人,已裁定羈押 7人 持續追查,重懲不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9
  • 資料點閱次數:1153

本署於民國 112年5月6日上午接獲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通報轄內柯姓男子遭人砍斷雙掌之重大刑事案件,旋即層報黃元冠檢察長,黃檢察長至為重視,立即指分吳慧文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埔里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偵辦,經簽發拘票實施拘提,被告陸續到案後,由賴政安主任檢察官協同吳檢察官縝密偵訊,於6 日漏夜偵訊、於 7 日密集訊問10 餘小時,訊後認被告曾○翔等 7人涉犯刑法第 278 條第 1項之重傷害、同法第 302 條第 1 項之妨害自由等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滅證、逃亡之事由,於 6 日、7 日陸續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分別於 7日上午及深夜裁定羈押禁見曾○翔等 7 人,另經專案小組於 7 日晚間拘提蔡○燊到案,吳檢察官再於今(8)日下午 5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蔡○燊。

本署呼籲民眾行事應理性,切勿逞兇鬥狠,以私刑手段處理糾紛,自誤誤人,對於重大暴力不法行為,本署一定從速、從嚴,訴追到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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