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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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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關懷社會勞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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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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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關懷社會勞動人

       社會勞動人張○○因不能安全駕駛判刑3個月,向本署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經檢察官核准後,應服勞務時數552小時,並且被指派在本署執行勞務。張○○單親,育有一女就讀小學二年級,並患有心臟宿疾。張○○原在自宅經營洗車場由母親及姊姊協助,因為工作及接送女兒關係,所以張○○執行勞務時間為每週一到週四;預約洗車的客人則安排在每周五、六、日。
       南投地檢署張曉雯檢察長發覺張○○在本署執行勞動期間工作非常認真,便交辦業務相關人員予以關心及了解。張○○經營之洗車場是繼承父親之家業,但是,父親幾年前過世。張○○接手洗車場後便須承擔整個家庭的生計,又遭逢妻子離家出走,女兒心臟手術…等連番打擊,常喝酒紓解心情,以致犯下本案。在案件審理期間就已經後悔莫名,也下定決心要盡速完成勞務。洗車場業務因張○○執行勞務受到影響,營業額大幅減少約一半,全家生計已受衝擊。
       張檢察長致贈生活物資及慰助金給張○○,以表達關懷、送暖及鼓勵,並勉勵張○○記取教訓改過自新,在完成勞務回歸工作時,也能像這段時間的投入工作,一定會再迎回客人,重振父親以往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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