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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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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109年社會勞動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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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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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109年社會勞動教育訓練

       南投地檢署為強化社會勞動危機處理、個案輔導能力及與精神疾病個案溝通能力,於民國109年7月22日假該署四樓大禮堂辦理觀護人、觀護佐理員教育訓練,活動首先由張曉雯檢察長致詞,張檢察長表示,本次教育訓練課程包含社會勞動制度與對精神疾病患者之溝通及認識,課程內容對於觀護業務多有助益,而社會勞動制度讓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免於入監服刑,透過社會勞動,一方面補充民間所需的勞力,同時也能夠讓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達到教化的功能。
       訓練課程第一堂課由主任觀護人蔡欣樺以「社會勞動制度面面觀」為題,講解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相關法律規定、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及所產生之效益,以增進觀護人及觀護佐理員之本職學能,俾利爾後工作之遂行;接續由祐晴心理成長中心張閔翔臨床心理師以「與精神疾病個案溝通的技巧」及「認識思覺失調症」為題實施專題講演,張臨床心理師表示,與精神疾病個案溝通時,要有「同理心」,「同理心」不等於「同情心」,「同理心」是要「接受他人觀點」、「不加評論」、「看出對方情緒」、「嘗試與對方交流」,以拉近彼此的距離,張臨床心理師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來引導參訓學員,讓大家瞭解到什麼是精神疾病?什麼是思覺失調症?發生狀況時如何處置?有何求助管道?讓每位學員收穫滿滿,增進爾後執行社會勞動及觀護業務能力;最後,張臨床心理師特別提醒每位學員,當精神疾病患者情緒失控時,在安撫個案時,應保持個人安全空間,避免站在個案的正前方,以確保個人安全為第一優先,並期許每個人在對待精神疾病患者時,給予尊重與同理,讓不一樣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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