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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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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因疫情升至第三級警戒之因應作為(7/13更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13
  • 資料點閱次數:1244

本署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民國11078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維持第三級微解封,持續貫徹延長警戒措施,本於適度鬆綁但不鬆懈原則,自110713日起至同年月26日止疫情微解封期間,偵查案件採降載開庭、延伸偵查、遠距訊問等方式為開庭或詢問,惟仍繼續暫緩傳喚當事人到案執行。

民眾於上開期間至本署延伸偵查庭開庭時,請按開庭時間準時報到,並應遵守實聯制、配戴口罩、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及配合本署出入口管制及相關防疫措施,與其他人員保持適當社交安全距離,開庭結束後亦請儘速離開本署,勿在本署內群聚逗留。本署偵查庭已裝設壓克力隔板,備有消毒酒精等防疫物資,亦有分散到署人流及總量管制開庭人數之防疫措施。

為使本署業務能順利推動及維持為民服務量能,本署仍持續實施居家辦公,居家辦公人數比例從二分之一調整以三分之一為原則,同時擴大實施彈性上下班措施,一併延長實施至110726日止。已收受傳票及通知書應出庭之民眾,如有疑慮,請於上班時間致電本署承辦人員(本署總機:049-2242602)查詢或至本署網站「常用服務熱區」中之「開庭進度查詢(含庭期取消)」網頁(網址:https://pfsb.cds.moj.gov.tw/CDS/),選取「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並輸入傳票上所載之「案號」、「開庭查詢序號」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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