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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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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查獲水里鄉代選舉現金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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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查獲水里鄉代選舉現金賄選


      南投地檢署日前獲知南投縣水里鄉鄉民代表選舉現金賄選之情資,特指派李英霆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偵辦。
      擔任水里鄉鄉民代表後選人樁腳之廖姓女子,於107年11月上旬,交付2千元賄賂給選民,檢察官經蒐證後,於107年11月13日同步傳喚選民、證人及廖姓女子,並扣得選民繳回之賄款2千元。本件經李英霆檢察官訊問後,認廖姓女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後續並擴大偵辦中。
      買票既違法又敗壞選風,更埋下選後貪污之種子,杜絕金錢及暴力介入選舉,才能選賢與能。選舉日近,本署查賄腳步更緊密,力求創造乾淨選舉環境,以維全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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