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查獲中寮鄉代選舉現金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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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日前獲知南投縣中寮鄉鄉民代表選舉現金賄選之情資,特指派黃慧倫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偵辦。
中寮鄉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母楊姓女子,於107年11月上旬,以每票1千元之代價交付4千元賄賂給選民,檢察官經蒐證後,於107年11月12日同步傳喚選民、證人及楊姓女子,並扣得選民繳回之賄賂4千元。本件經黃慧倫檢察官訊問後,認楊姓女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諭知交保8萬元。
選前買票,選後就可能貪污,杜絕金錢及暴力介入選舉,才能選賢與能。本署將持續執行選舉查察,創造乾淨選舉環境,以維全民福祉。